政府网站上的公告后来被删了,之前的截图还能用吗?

内容简介:能用,但前提是截图里能看出网址、抓取时间和栏目路径。缺这些,只是一张图。

网页属于电子数据,改版、下架、链接失效都是常事。今天还在的页面,下个月可能就打不开了。

截图、公证、信息公开答复是三件事,证明力依次递增。截图最方便,答复最硬。

判断点在能否复原来源。能让人顺着网址和路径找回同一页面,截图才有出处。

图要有出处。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截图时把地址栏、系统时间、正文一次截全;再用手机录一段从输入网址到打开公告的连续视频。

同时向发布单位申请公开这份公告及其发布日期,拿到盖章的书面答复。

页面上有发布日期、点击量、栏目标签的,一并截进去,这些都是辅助定位的线索。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公告下架后以信息公开答复复原,征收依据被推翻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把征收、补偿相关信息列为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范围;第四十二条规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应当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边界

网站改版导致链接失效时,孤立的截图会被质疑来源,需要录屏或者信息公开答复补强。截图被裁切、只保留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对方一旦调取原页面,反而失分。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提交案情与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