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合法登记的那一层按证补,夹层一般只按装修或者附属物折价,不计入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的计算有一套国家标准,层高不够的部分本来就不算面积,不是征收时才扣你。
「买一层用两层」是销售话术,规划许可上只有一层。
判断点落在竣工图、测绘报告和规划许可的层数上。
夹层是自己浇的还是开发商做的,结果不一样。
商瑞超律师提醒你:
去城建档案馆调竣工图和测绘报告,看批准层数、层高和建筑面积。这三项是评估的地基,不能只听评估人员口述。
开发商统一做好的夹层,找当年的宣传资料、样板间照片、购房合同附图。能证明是开发商交付时就有的,争取按附属设施足额折价。
不要在被要求「自行拆除夹层」的通知上爽快签字。拆了,这部分投入就彻底没了主张的载体,先固定证据再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以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用途为基础。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未取得规划许可加建的夹层,不产生合法的建筑面积,但对其中已投入的材料和装修,仍应作为地上附着物予以合理补偿。
边界
夹层已单独办理登记、或者规划许可本身就包含该层的,按登记面积全额补。夹层属于违法建设且被限期拆除的,只补材料残值。整栋楼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项目,处理方式完全不同。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