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地方征收一般不直接对住户补偿,房屋价值部分先与军队房管部门对接;住户能主张的是搬迁、装修和安置。
军产房的产权属军队,管理按军队房地产的规定走,不适用普通公房的那一套。
住户身份差别很大:在编军人、家属、转业人员、历史遗留租住,待遇各不相同。
判断点落在住房证、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军队房管部门的登记上。
先确认这栋房子在不在房改名单里。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先向所在单位或者军队房管部门书面询问:房屋是否已列入房改售房范围、是否在清理腾退名单内。这两个答案决定后面所有动作。
把住房证、缴费凭证、装修票据、户口本收好。没有书面凭证的居住事实,主张起来非常吃力。
地方征收部门让你签「与本人无利害关系」的说明,不要签。签了等于自己放弃安置资格。
法律依据
《军队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军队房地产的产权属军队所有,处置和调整由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权限审批,地方单位不得擅自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以及停产停业损失。房屋价值部分对应产权人,搬迁和安置部分对应实际使用人,两者并不冲突。
边界
住户已按房改政策买下产权并办理登记的,房屋性质转为已购公房,按普通私房处理。住户属于违规占用、擅自转租的,安置资格会被否定。房屋位于军事管理区、涉及军事设施安全的,征收程序本身另有一套审批要求。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