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可以起诉,期限十五日,两个机关一起当被告。
维持意味着复议机关认可原行为,你的对手从一个变成两个。
十五日和六个月是两件事:经过复议的按十五日算,没经过复议的才是六个月。
判断点在送达日期,签收那天、留置那天、公告期满那天,就是十五日的起点。
十五日很短,先把日期定下来。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翻到决定书末尾看告知条款,写没写十五日内可以起诉;没写不影响期限,但要留存送达证据。
起诉状把两个机关都列为被告,诉讼请求分别针对原行为和复议决定,一条对一条。
复议机关只走过场、没有审查实体内容的,一并指出其未履行审查职责,法院会单独审查这一点。
期限最后一天赶上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日;邮寄递交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边界
复议决定改变了原行为的,被告只有复议机关,起诉期限仍是十五日。超过十五日起诉又没有耽误期限的正当事由,法院会裁定不予立案。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