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还能起诉吗?

内容简介:能。维持复议的,起诉时把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改变原行为的,只起诉复议机关。

很多人以为「复议维持就定案了」,其实只是多走了一道程序。

维持之后仍然可以起诉,而且被告的列法有讲究。

列错了,可能被裁定驳回,白跑一趟。

先看清复议决定是维持还是改变。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维持的,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两家都要列。

改变原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只列它一个。

起诉期限从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比直接起诉的六个月短得多。

复议决定书上的落款日期和送达日期都要留好,这是期限起算的依据。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申请被转办后就没了下文,复议责令处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边界

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不予受理的,起诉对象和期限另有规则。超过十五日起诉且无正当理由的,法院通常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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