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主体错了就是硬伤。认定书指向的人必须是房屋权利人,写错名字、写错门牌,都属于对象错误。
名字写错看似笔误,实际是处分对象错了。
处分了不该处分的人,决定就站不住。
但只挑这一条,容易被认为是轻微瑕疵。
把主体错误和程序问题一起写。
张薇律师提醒你:
先核对三处:权利人姓名、身份证号、房屋坐落,与产权证逐字比对。
再查送达:有没有送到你手上,签收人是谁。
一并提程序问题:谁认定的、有没有勘验、有没有听取陈述申辩。
复议请求写「撤销该决定」,不要只写「更正姓名」,后者等于承认决定有效。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处分对象的认定属于基本事实。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边界
姓名笔误但身份证号、房屋坐落均正确、你也已实际收到并行使权利的,法院可能认定为轻微瑕疵,不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