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没有统一的「多少天」,要看文书写的是限期拆除还是责令改正。期限届满不拆,还要经过催告、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认定书只是「认定」,不等于拆除令。
很多文书把认定和处理写在一起,看起来像最后通牒。
但从认定到实际拆除,中间还有一串程序要走。
先看清楚文书标题和内容是什么。
张薇律师提醒你:
看文书名称: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还是《责令改正通知书》。三种性质不同,救济期限也不同。
看期限条款:写了多少日内自行拆除,从送达之日起算。
期限届满不等于可以马上拆。还要催告、公告,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收到文书后六十日内复议、六个月内起诉,这两道期限一定要守住。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是两个不同的行政行为。
边界
存在即时安全隐患、需要紧急处置的,可以先行采取措施。已经超过复议和起诉期限且未提异议的,后续救济空间会大幅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