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城里的违建归规划主管部门。村里的归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委会没这个权。
常见是街道办下通知。盖章是「某某街道整治指挥部」,限期三天拆。
也有村里开会决定。说经村民代表会研究,你家属于违建。
还有项目公司发函。说受委托负责片区改造,限几天内清空。
这几种文书,下结论的单位法律上未必有权。
张薇律师提醒你:
违建认定是法定职权,不是谁想认定就认定。
先看落款和法条对不对得上。街道办盖的章引规划法,一看就是错位,这是最简单的突破口。
书面要依据:职权来源、认定依据、现场调查记录。三样越权单位通常一样都拿不出来。
主体问题不用争技术细节。拿出法条、对照落款,就够了,说多了反而绕。
主体不合格,后面的限拆决定、强拆行为都跟着站不住。这一条是最省力的打法。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理。城里的权在这里。
第六十五条规定,乡、村庄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部分省份通过赋权清单把处罚权下放给乡镇或综合执法部门。要看省级文件。
边界
本文讲认定权分配。经赋权的,主体可能没问题,要从程序和事实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