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是单个部门说了算,要由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调查认定,而且要给出理由。
未登记建筑认定直接决定补不补: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一纸之差,可能就是全有全无。
认定意见和行政处罚不是一回事。认定是事实判断,处罚是法律后果。有的地方直接用一份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代替认定,程序上是混的。
判断点:谁牵头、依据什么标准、有没有听取你的陈述。只看无证两个字就认定违建,忽略建设年代和历史政策,是最常见的硬伤。
一纸认定,决定了补还是不补。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收到意见后先找出三样东西:建房时间(老照片、村委证明、水电开户)、当时的审批政策、周边同类房屋的处理结果。
常见坑是把未登记等同于违法。历史上很多房子建成时根本不需要登记,这类情形应当按合法建筑对待。
对认定意见不服,六十日内复议、六个月内诉讼;认定往往与补偿决定绑定,可以一并起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同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注意是组织有关部门,不是某一个部门单独出结论。
边界
房屋确实是在规划许可制度建立之后、无任何审批擅自建设的,认定违建通常成立。房屋部分合法、部分加建的,应当分别认定、分别补偿,不能整体否定。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