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公益项目,不能谈」,真的不能谈吗?

内容简介:能谈。公共利益决定的是「能不能征收」,不是「给多少钱」。

「公益项目,标准是上面定的,谈不了」是最常用的一句挡话。

但补偿是算出来的,算法有争议就能谈。

而且公益项目对程序合法更敏感。

把「能不能收」和「给多少」分开。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先核对评估口径:用途、面积、成新率、可比实例,任何一项站不住都可以提。

再看安置方式:产权调换的房源位置、面积、交付时间,都是可谈的内容。

程序上找硬伤更有用:公告、听证、补偿费用到位情况。

项目工期紧的,程序违法的成本对方更在意,谈判筹码反而更多。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收决定程序违法,确认违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边界

补偿标准确实由方案统一确定,个案突破的空间有限。真正能争的是口径适用、漏项和程序问题,不是凭空加价。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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