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会自动变高。拖只改变谈判节奏,不改变补偿依据。
补偿的基准日通常固定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或者补偿方案确定之时,房价涨跌、政策调整都不当然跟着你走。拖到后面,能拿到的仍是按方案算出来的数,多出来的部分要靠程序上的错误去争,不靠时间本身。
「拖」和「守程序」不一样。单纯不签、不谈、不复议、不起诉,是把时间白白用掉;在期限内提异议、申请复议、起诉,才是把时间换成筹码。
判断点看你手里有没有正在进行的法律程序。有,时间对你有利;没有,时间只对推进方有利。
时间是筹码,不是存款。
程春梅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把奖励期、签约期、公告期三个日期写在一张纸上,标出还剩几天。错过奖励期的,别再指望补。
动作二:拖的同时必须留痕。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听证、申请信息公开,每一步都要有回执。
动作三:补偿决定下来后,复议六十日、起诉六个月,这两个期限一过,程序上的主动权基本没有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基准日固定,不随拖延上浮。
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边界
如果项目已经停滞多年、房价明显上涨,拖延客观上可能带来重新评估的空间,但这不是可以依赖的策略。如果补偿决定已经作出并进入执行程序,继续拖只会等来强制执行。如果当地对逾期签约设有扣减奖励的条款,拖的代价是实打实的。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