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约到期又遇征收,怎么办?

内容简介:两件事要分开:租约到期,房东有权不续;征收补偿,仍按实际经营损失算。

很多企业主一听说租约到期,就以为「什么都不用谈了」。

租约到期影响的是继续使用的权利,不影响已经发生的损失。

但证据要快,一搬空就全没了。

先看合同到期时间,再看征收公告时间。

邱娟律师提醒你:

先比对两个时间:租约到期日和征收公告日。公告在前、到期在后的,租赁关系仍受保护。

到期后仍继续使用、房东也未提异议的,可能形成不定期租赁,不能随时赶人。

搬迁费、设备拆装费、停产停业损失,按实际发生主张,与租约是否到期无关。

搬之前把厂房、设备、库存全部拍照录像,搬完再主张,多半说不清。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租的厂房被强搬,承租人告赢县政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包括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边界

合同明确约定「遇征收合同自动终止、互不补偿」的,条款效力要看是否显失公平。租约已到期且已办理交接的,主张空间很小。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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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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