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被查封了,又遇上征收,怎么办?

内容简介:两件事各自独立推进。查封限制处分,不影响征收补偿。

设备被查封、账户被冻结,又接到征收通知,企业最容易乱。

但这两条线是分开走的。

征收照常谈,执行另案处理。

先把两条线的时间表列出来。

于大伟律师提醒你:

征收这边:正常参与评估、谈判、签约,不要因为查封就不谈。

执行这边:查清案号和执行标的,评估能否和解或分期。

补偿款到位后,向执行法院说明款项性质,申请提存或按分配方案处理。

搬迁费和停产停业损失属于经营损失,可以主张不纳入查封财产范围。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厂房遭强拆无决定书,两机关均违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边界

查封财产确实属于被执行人的,执行不受征收影响。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的,补偿款纳入破产财产统一分配。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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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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