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有权代管,但无权随意支配。土地属于村民小组的,补偿费应归该小组集体所有,村委会不能挪用到全村。
村民小组是一级集体,土地权属常常登记在组一级。
但钱往往打到村委会账户,一来二去就被「统筹」了。
代管和占用,法律上差得很远。
先查土地权属登记在谁名下。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先查土地权属来源:承包合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组级台账,确认这块地属于组还是村。
属于组集体的,补偿费应当由组集体依法分配,村委会只能代收代付,不能改变用途。
书面要求村务公开:补偿款到账凭证、拨付给组的记录、组的分配方案。
发现挪用的,向乡镇政府申请监督,也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并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边界
土地权属登记在村集体的,由村统一分配,组不能单独主张。权属有争议的,先解决权属,再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