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服用房评估时点,按哪一天算?

内容简介: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这是法定基准日。不是签约那天,也不是评估机构上门那天。

时点为什么重要。商服房价波动大。公告日和实际补偿日之间隔两年,价格可能差三成。

常见错法有两种。一种按项目立项时点算,把价格压回几年前。一种按评估作业日算,看起来新,其实也不对。

还有一种更隐蔽。公告日是真的,但可比案例用的是低价成交的几套。时点对了,样本不对,结果一样低。

所以看到报告,先翻到「价值时点」那一行。不是公告日的,直接提异议。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同样的房子,按去年和前年的价格算,结果可能差出几十万。时点很关键。

先看报告写的价值时点,对不对得上征收决定公告日。这是法定基准日。

再看可比案例。成交时间、位置、楼层、业态,要和你自己的接近,不能拿别墅比门面。

时点错了,五日内申请复核。这是技术性错误,最容易纠正。

差得多的,直接争补偿决定。六十日内复议、六个月内起诉,别在复核上耗光时间。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评估只是初稿没让确认,补偿决定被撤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时点是法定的,不能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评估应当明确价值时点,并与征收决定公告日一致。

边界

本文讲的是时点规则。公告日后房价下跌的,也按公告日算,不会下调。以报告和公告原件为准。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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