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只是初稿没让确认,补偿决定被撤销|文品良律师

内容简介

评估公司的清查汇算表只是初稿,没送达、没经确认,就不能当依据。据此作出的补偿决定属主要证据不足。方案还排除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实体也有问题。

一、案件背景

陕西某市一处宅院,当事人一家在此居住。2022年4月11日,区政府公布征收决定。该决定后被确认违法,二审维持。2024年8月12日,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产权调换2256766元。含300平方米住宅与40平方米营业安置房。货币补偿2699766元。当事人称从未见过评估推荐通知和推荐表,也没收到评估报告。

二、争点/难点

  • 评估数据未经确认,能否作依据。
  • 方案是否排除法定补偿方式。
  • 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的连带影响。

三、文品良律师的作用

补偿数额看着不小,问题在数字怎么算出来的。律师只查评估这一环。

  • 查底稿。清查汇算表只是初稿。未送达、未确认,不能直接进决定书。
  • 数方式。依《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这是法定补偿方式之一。方案直接排除。
  • 指标准。援引2017年旧办法核算。与现行水平脱节,违反生活水平不降低。

法院认定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补偿安置决定,限六十日内重作。

四、边界

撤销后仍由行政机关重作,数额不一定更高。评估机构选定符合程序的,价格争议靠复核与鉴定。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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