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镇政府说房子是违规翻建|于大伟律师

内容简介

翻建不审批,是很多农村房屋的现状;但「未审批」不等于可以不走程序直接拆。检察院的建议函不是拆除决定,镇政府的程序仍要合法。本案法院确认强拆违法。

一、案件背景

当事人的房屋位于江苏泰州某区某镇某村,他是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房屋破败、年久失修,2020 年 7 月,他委托亲属办理老房维修事宜,将原房屋北侧建成三间一层的新房屋。

2024 年 4 月,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镇政府怠于履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职责,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受损,决定立案调查;4 月 25 日向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载明:当事人户口已迁出、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委托他人联系村民出具联名申请书,承诺将祖房向北迁建,2021 年初完工,该住宅未经审批违规建设,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议依法妥善处理。

同日,区农业农村局也向镇政府发函,要求核实情况并依法对违建进行处置。此后房屋被强制拆除。

二、争议焦点

  • 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设。翻建未审批,法律性质如何认定。
  • 检察建议能否作为拆除依据。建议函与行政决定是两回事。
  • 拆除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决定、催告、听取申辩。

三、于大伟律师的作用

于大伟律师把「定性」和「程序」分开处理。

  • 先争定性。房屋系在老房原址翻建,用于自住,与纯牟利的违法建设不同;当事人虽户口迁出,但对祖宅及宅基地仍有合法权益。
  • 指出依据错位。检察建议书、农业农村局的函,都是建议或线索移送,不是行政处理决定,不能直接作为强制拆除的依据。
  • 攻程序。强制拆除前应当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履行催告、告知陈述申辩和救济途径。缺失这些环节,程序违法。
  • 固定权属。宅基地来源、房屋所有权、长期居住事实,一并提交。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法院采纳律师意见,确认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翻建也要审批。但未审批不等于可以直接拆。
  • 建议函不是决定书。看到「检察建议」「督办函」,要问正式的行政决定在哪。
  • 程序不能跳。限拆决定、催告、申辩,一样都不能少。
  • 户口迁出也有权益。祖宅、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因户口迁移自动消失。

六、边界

确认强拆违法,不改变房屋「未经审批」的事实。后续赔偿要另案主张,数额取决于房屋价值、居住情况等。若确属占用基本农田、违反规划,实体上仍可能被要求整改。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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