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2010 年,某市政府发布土地征用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对新区一期范围内的土地与房屋实施征收。当事人的宅基地及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
因补偿安置未达成一致,当事人拒绝签订协议,维权从 2021 年开始。
2021 年,市政府成立拆迁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确定由区政府履行拆迁主体责任、组织依法拆除,新区管委会负责筹集补偿资金。此后房屋被强制拆除。
二、争议焦点
- 谁是拆除主体。区政府组织实施,管委会筹资,责任如何分配。
- 强拆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补偿决定、催告、申请法院执行。
- 补偿未达成一致能否强拆。「先补偿、后搬迁」的底线。
三、程序路径
这条路走了三轮。
- 一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违法,一审败诉。
- 二审。上诉后,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 重审。重审一审胜诉,对方上诉,重审后的二审维持,最终确认强拆违法。
四、吴佳妮律师的作用
吴佳妮律师在漫长的程序中守住了两个基本点。
- 锁定主体责任。用市政府成立的领导小组文件和实施方案,证明区政府是拆迁主体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拆除,避免被「不知道谁拆的」挡回。
- 坚持程序审查。补偿未达成一致、未作出补偿决定、未申请法院执行即拆除,程序上不成立。
- 抗住压力。案件历经一审败诉仍未放弃,通过发回重审重新争取实体审理机会。
- 为赔偿铺路。确认违法后,赔偿和补偿谈判才有基础。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找对被告。看政府文件里谁被确定为责任主体。
- 一审败诉别放弃。发回重审、二审改判都有可能。
- 保存政府文件。领导小组、实施方案这类文件,是锁定主体的关键。
- 确认违法是基础。没有它,赔偿很难谈。
六、边界
确认强拆违法,不等于补偿标准提高。补偿仍按方案和评估确定。案件周期长,从起诉到最终生效可能三四年,需要心理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