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位业主查竣工资料,两个部门互相推|文品良律师

内容简介

部门互相推,形成「闭环」,申请人就永远拿不到材料。复议的价值在于把职责划清: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本案打破了推诿闭环。

一、案件背景

2024 年 5 月,安徽某县一个楼盘项目的 60 位业主因对房屋质量及审批手续存疑,集体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三大类关键文件:

  • 设计审查类。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书、审查报告书。
  • 施工许可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与监理中标通知书、建设资金承诺书。
  • 竣工验收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报告、记录、消防验收意见书、质量保修书、监督报告。

县住建局 6 月答复称这些信息「不属于其公开职责」,把皮球踢给镇政府。业主依指引转向镇政府申请,镇政府 7 月答复又称大部分信息「不属其职责」,部分竣工资料「由县住建局备案」,建议回住建局获取。两家单位的答复形成推诿闭环。

二、争议焦点

  • 三类材料分别归谁公开。制作机关与保存机关如何确定。
  • 「不属本机关职责」能否一推了之。
  • 推诿造成的延误,责任在谁。

三、文品良律师的作用

文品良律师把「职责界定」作为突破口。

  • 按材料性质划职责。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分别对应不同的法定管理环节,据此确定公开义务主体。
  • 指出推诿闭环。两家互相指向对方,等于谁都不公开,客观上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
  • 坚持一并处理。复议申请把住建局和镇政府都纳入,要求明确各自的公开范围。
  • 应对程序曲折。期间因邮寄失误材料滞留,后向市里申请监督才被受理,全程留痕。

四、程序路径与结果

2024 年 8 月代理 60 位申请人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经历材料滞留、监督推动后,2025 年 1 月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明确了各机关的公开职责,责令分别履行。

五、这类情况的判断要点

  • 三类材料分开申请。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对应不同机关。
  • 遇到推诿就复议。不要在两部门之间来回跑。
  • 要求写明职责依据。让机关说明「不属我职责」的依据和应该找谁。
  • 业主集体申请要有推举函。明确代表人和授权范围。

六、边界

明确职责、责令公开,不保证材料全部到手。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的部分可能作技术处理。房屋质量问题本身,还要通过质量鉴定、民事或行政途径另行主张。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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