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邢台某村,村民有合法宅基地。一个风情商业街项目,直接在他宅基地上施工。征地文件没见,安置补偿没拿,协议也没签。2025年5月7日寄出查处申请,5月9日签收。7月8日才收到答复。答复称地面硬化、部分绿化,现状符合宅基地用途。
二、争点/难点
- 没征地手续就占地施工。自然资源部门该不该查。
- 答复说符合宅基地用途。有没有证据支撑。
- 机关反过来提宅基地转让协议。是转移焦点,还是另开战场。
三、郄超丽律师的作用
答复看着像答了,其实什么都没答。律师抓住这一点。
- 算期限。5月9日签收,7月8日才答复。超出办理期限。
- 挑答复。所谓符合用途,没有勘验证据。属事实认定不清。
- 反打协议。援引《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转让协议本身涉违法。
复议责令该局查处转让协议问题。撤销原答复,重新处理。
四、边界
复议解决的是查不查,不是补多少。权属本身有争议的,还要另案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