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安置真卖房,四十八万三方连带返还|宋美娜、马茜文律师

内容简介

以拆迁安置名义卖房,买方根本没有资格。协议内容与事实不符,属无效。收款方、介绍方、开发公司恶意串通的,要连带退还购房款和利息。房款一分不能少。

一、案情

2013年11月,当事人经中介认识两人。对方称能买到某小区安置房。随后签了拆迁置换及补偿协议。表面是安置,实际是48万元买93.02平方米。钱当天现金交付,由其中一人出收条。房子此后一直没交。

二、争点/难点

  • 写的是拆迁安置,实质是买卖。效力怎么定。
  • 开发公司没直接收钱。要不要连带。
  • 两名收款、介绍的人不到庭。事实怎么查清。

三、宋美娜、马茜文律师的作用

这类骗局的关键,是把安置这层皮撕下来。律师从资格和资金流入手。

  • 证资格。查明当事人不是该项目被安置人。签约基础不存在。
  • 串资金。协议、48万收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串起来。收款链条还原。
  • 定连带。开发公司签约时知情,还答应交房。应与收款、介绍方共同担责。

法院判协议无效。两人退还48万及利息,开发公司连带。受理费由三被告负担。

四、边界

买方明知无资格仍签约,自身也有过错。可能影响利息。房屋已交付的,处理不同。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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