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2005年,当事人租下村集体土地5.5亩,租期二十年。经村民代表会通过、报镇批准,注册了印刷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一直缴。2023年6月28日,镇政府贴出限期拆除决定书。次日发催告书和搬家通知。6月30日下强拆决定,定在7月1日动手。
二、争点/难点
- 无证是不是就等于违建。
- 认定违建,要不要看建造历史、土地来源、实际用途。
- 没听取意见、没作笔录、留置送达。程序合不合法。
三、邱娟、陈萍律师的作用
拆违案里,实体和程序两条腿都能走。律师两条一起上。
- 争性质。租地经村民代表会通过并报镇批准。办厂还缴税,房屋有合法来源。
- 抠程序。作决定前没听取陈述申辩。也没作调查笔录。
- 打送达。不具备留置送达条件却直接留置。送达不合法。
复议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撤销强拆决定。
四、边界
撤销决定不等于房子合法。镇政府可重新调查后再作决定。补办手续要另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