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抚顺某区一处商业房屋,258.93平方米。2003年取得所有权证。房屋纳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范围。补偿未谈拢,区政府单方作出补偿决定。当事人起诉。省高院2024年10月终审维持一审。撤销补偿决定,给付1152222.14元及利息。终审生效后,区政府未付款也未提存。2025年4月8日房屋被拆。
二、争点/难点
- 是否违反先补偿、后搬迁。
- 地质灾害条例能否授权拆房。
- 强拆程序是否合法。
三、宋美娜、马茜文律师的作用
判决在手、钱没到、房先没了。律师把生效判决当第一份证据。
- 亮判决。提交终审判决书。补偿义务已确定,且未履行。
- 拆条例。条例授权的是疏散人员,不含拆除房屋。
- 抓程序。未作合法强制执行决定。未保障陈述申辩与救济权。
法院判决确认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受理费由区政府负担。
四、边界
确认违法后可继续主张行政赔偿。应急避险确有必要、程序完备的,认定会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