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被下强拆决定,程序违法被确认|于大伟律师

内容简介

房子被认定违建,也不等于可以不打招呼就拆。作出强拆决定前,必须告知并听取陈述申辩。本案四天内立案、协查、决定、张贴,一步没停,复议确认决定违法。

一、案件背景

北京某区镇域内一处宅基地,地上房屋316.14平方米。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2025年10月24日镇政府立案。10月26日发函协查。27日收到复函,确认没有许可。10月29日即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决定两日后实施,当日张贴。当事人10月31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这份决定。

二、争点/难点

  • 作出强拆决定的程序是否合法。
  • 未保障陈述申辩的后果是什么。
  • 房屋已拆时怎么救济。无撤销内容能否确认违法。

三、于大伟律师的作用

对方最容易省掉的,就是告知和听取申辩。律师盯的正是这一步。

  • 排时间轴。把立案、协查、复函、决定、张贴五个节点并排。四天走完全程,没有告知环节。
  • 列义务。依《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至三十八条、四十四条。催告、听申辩、送达缺一不可。
  • 补权属。提交身份证明与宅基地使用权属材料,证明房屋来源清楚。

复议机关认定未听取陈述申辩,违反程序正当原则。因房屋已拆,确认决定违法。

四、边界

确认违法不等于能保住房。房屋已灭失,只能转行政赔偿。违建认定无瑕疵的,赔偿范围有限。

本文记录的是个案的程序结果,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的处理意见或结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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