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征地程序多了哪几道关?五关

内容简介

2019年8月26日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施行。它对征地最大的改动不在补偿数额,而在程序顺序:先谈、先公告、先签协议,再报批。这个顺序一颠倒,后面全错。

一、来源

  •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
  • 施行日:2020年1月1日

二、核心规则

  • 第一关,预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栽抢建。
  • 第二关,现状调查与风险评估:土地现状、权属、地类、面积要落到户,社会稳定风险单独评估。
  • 第三关,方案公告与听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不少于三十日,多数人认为方案不合规的,应当组织听证。
  • 第四关,签订协议: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报批时如实说明。
  • 第五关,报批:上述材料齐备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

修正前的顺序是「先批准、后公告、再谈补偿」,被征地人见到公告时批文已下。修正后把协商前移,谈判筹码随之前移。

三、配套案例

程序顺序颠倒的典型表现:批文已下才开村民会议,方案公告期不足,或从未组织听证。

可对照:七十亩征地补偿空悬。

四、实操

  • 要留的证据:预公告张贴照片与日期、现状调查表签字页、方案公告的起止日期、听证告知与签到表。
  • 要算的期限:方案公告不少于三十日,从公告首次张贴日起算,中间断档要单独记录。
  • 要写的文书:《听证申请书》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分别锁定程序节点与批文内容。

五、边界

2020年1月1日前已获批准并已公告的征地项目,仍按批准时的规则推进,不适用新的批前程序。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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