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源
- 发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施行日: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核心规则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母有权继承的份额,不因人数多而增加总额。
-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适用。
- 与转继承不同:转继承是继承人死亡后,其应继份转由其继承人承受。
拆迁安置中按户、按人头分配的权益,先要分清哪些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哪些属于家庭成员各自的身份性利益,再谈代位。
三、配套案例
典型争议:安置人口表按户核定,某一子女早逝但名字仍在表内,其子女主张相应份额。
可对照:多份遗嘱继承拆迁权益、分家析产拆迁利益。
四、实操
- 要留的证据:户籍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时间证明、安置人口认定表、分配方案。
- 要算的期限: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以及遗产分割的协商期间。
- 要写的文书:《遗产分割协议》,或协商不成时的《民事起诉状》。
五、边界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的,按遗嘱处理,代位规则不介入;遗嘱仅处分部分财产时,未处分部分仍按法定继承。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