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决定拖了几年才下,差价怎么算?

内容简介:房价仍按公告日算。但拖出来的损失,可以另外主张。

常见是拖了五六年。房价翻了一倍,补偿还按当年。

法律上的基准日就是公告日。这一点很难改。

但拖延本身造成损失。这几年住哪、租房多少钱、生意停多久。

这些属于另外一笔账。可以按实际损失主张。

程春梅律师提醒你:

拖了几年才下决定,房价早变了,差价是能要的。

先固定时间线。公告日、决定日、实际交付日,三个日子写清楚,这是全案骨架。

租房票据留好。这是最容易举证的损失,几年下来金额不小。

停业时间也要证据。社保停缴记录、水电用量骤降,都能说明你确实停着。

别只争房价。拖延造成的损失单独列一项,混进房价里就没了。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等七年才出的补偿决定,评估程序违法被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补偿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计算。基准日是法定的。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财产损失按直接损失赔偿。拖延造成的租房、停业支出,属于直接损失。

边界

本文讲时点与损失。房价下跌的,也按公告日,不会下调。以时间证据为准。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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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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