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分清是征收还是收购
征收有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补偿决定,一套法定程序走完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收购是民事行为,靠协商签合同,签不成就不成立。
用收购的名义做征收的事,是为了绕开程序。这本身就说明程序上过不去。
二、假自愿的四个信号
- 不签就断水、断电、断气、堵路。
- 周边先拆空,只剩几户,生活条件被破坏。
- 以「危房鉴定」「消防隐患」「环境整治」施压。
- 补偿标准和隔壁征收项目不一样,且明显偏低。
三、第一步:把「自愿」坐实
书面去函,问三个问题:本项目是否属于征收、有没有征收决定、收购主体是谁。
对方回函说「自愿收购、非征收」,就拿到了书面确认——此后任何强制手段都失去依据。
四、第二步:固定施压证据
停供、断路、围挡、驱离租户,逐项拍照录像,同时报警并索要受案回执,向主管部门书面投诉。
五、第三步:救济路径
停水停电、断路这类事实行为,可以直接起诉确认违法并主张赔偿。
以危房、违建名义作出的决定,按各自的救济路径走,六十日内复议、六个月内起诉。
六、什么情况下需要找律师
出现下面这几种情况,自己跑容易把期限跑丢,建议尽早找律师:
- 项目已经拆了大半,只剩你一户,生活条件被破坏。
- 收到「危房」或「违建」通知,但房子结构完好。
- 对方口头承诺补偿,就是不肯写进协议。
律师在这类事上具体能做的是:书面确认项目性质、固定停供断路等施压证据、起诉确认事实行为违法、一并主张由此造成的损失。这些动作有明确期限,越早介入可用的手段越多。
七、我们办过的类似案件
这两起都是名义上不是征收、实际在逼迁,处理思路相近。
- 以拆违促拆迁,确认违法并获赔偿——打着拆违的名义推动拆迁,最终确认违法并获赔。抓手是「目的与手段不匹配」。
- 房屋遭街道强拆,确认行为违法——街道办组织实施拆除,同样被确认违法。街道、镇政府这类主体并不当然有权拆房。
具体能走到哪一步,要看手上的材料。带上书面文件、现场照片和权属凭证,可以找马茜文律师当面聊一次,先把可打的空间判断出来,再决定要不要动。
八、边界
真正的自愿收购里,产权人有权拒绝,也有权接受,价格靠谈。如果已经签了收购协议,再主张逼迁就很难成立,争议会转为合同履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