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确认你的光伏是什么性质
- 自建自用:自己投资安装,发电自用余电上网,设备归自己所有。
- 租赁屋顶:企业投资、租用你的屋顶,按年给你租金或者折扣电费。这种情况设备不是你的,你能主张的是租金损失。
- 合作经营:以屋顶入股、按比例分成,权利义务要看合同。
三种性质,主张的对象和依据完全不同。第一件事是把合同找出来,看清设备所有权归谁。
二、第一笔:设备残值
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都有独立的市场价格和使用寿命。按安装年份、品牌型号、剩余寿命折算现值。
要准备的材料:购买合同、发票、并网验收单、设备铭牌照片、发电量记录。这些能证明设备存在、价值和使用状况。
三、第二笔:未到期的发电收益
光伏的收益周期通常很长,补贴和上网电价按年结算。房屋被征收意味着这条收益链提前终止,未到期部分的损失可以主张。
- 按并网以来的实际发电量和结算单价推算年均收益。
- 乘以剩余可运营年限,扣除运维成本,得出损失。
- 有国家补贴或者地方补贴的,要把补贴部分单列。
这一笔最容易被忽略,因为评估机构通常不主动算。
四、第三笔:拆装和重新安装费用
设备可以拆走,但拆卸、运输、在新址重新安装调试都要花钱。这笔费用属于搬迁费用的一部分,应当补偿。
如果新址不具备安装条件、或者无法再次并网,损失要按设备无法继续使用来主张,而不是按搬迁费主张。
五、什么情况下需要找律师
三种情形建议尽早找人:评估报告完全没提光伏;对方只给一个设备残值、不认收益损失;光伏是租赁或合作模式,涉及第三方合同。
律师在这类事上具体能做的是:判断设备所有权归属,划清你能主张的范围;把三笔账拆开写成书面异议,避免被打包;组织发电量和结算单证据链,把收益损失算成可核的数字;处理与光伏企业之间的合同关系,避免两头被追责;在诉讼中申请对光伏设备单独评估。
六、我们办过的类似案件
下面两个案子都涉及「设备与经营损失」这一类容易被漏的补偿项。
- 厂房遭强拆无决定书,两机关均违法——企业设备和生产设施一并损失,先确认拆除违法,再处理赔偿。这类案子的思路可以直接套到光伏上。
- 施工堵排水淹了养殖场,全额获赔——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投入和经营损失,法院支持了全额赔偿。这类案子说明间接经营损失是可以主张的。
三笔账要分开写。把光伏合同、并网验收单、发电结算记录和屋顶照片带齐,可以找邱娟律师当面聊一次,先把能主张的项列全。
七、边界
光伏装在违法建设上的,设备本身可以拆走,但房屋不补偿,收益损失的主张会很困难。
还有一点要提醒:租赁屋顶模式下,设备不是你的,你能主张的是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不是设备价值。这一点弄错了,谈判会跑偏。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