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单看单价常常低,但整体不一定。两边的补偿构成不一样,不能只比一个数。
城里按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单价高,但往往只补房;农村按区片综合地价加房屋重置价加安置,单价低,但多了宅基地安置、安置房面积、社保名额这些长期权益。
货币数额和居住条件是两把尺子。拿农村的货币补偿去比城里的房价,永远比不过;拿安置面积和长远生计去比,结论可能相反。
判断点落在安置方式上。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三种方式算出来的总账差别很大。
换把尺子,再下结论。
郝新锋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把三种安置方式各自的面积、位置、差价、过渡费列成三栏,算十年后的总账。
动作二:核对社保名额。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是单独一块,别被并进货币补偿里糊弄过去。
动作三: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在公告期内书面提出;多数人有意见的,可以要求听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农村村民住宅,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边界
如果当地既没有安排宅基地、也没有提供安置房,只给一笔货币补偿,实际居住水平可能下降,这种情形下方案本身值得质疑。如果安置房位置远离原址、配套缺失,货币数额高也未必更划算。如果家庭主要收入不依赖土地,比较的维度又要换。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