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村里,就一定有补偿份额吗?

内容简介:不一定。户口只是线索,不是凭证。空挂户、只挂名不生产生活、已经享受城镇社保的,通常拿不到份额。

成员资格看三样:户籍关系、生活基础、义务履行。

只把户口迁进来、人不住村里、地也不种的,很难主张分配。

反过来,户口迁出但仍在村里生产生活、以集体土地为基本保障的,也不是一律排除。

所以争的不是户口,是成员资格。

宋美娜律师提醒你:

先固定三组材料:户籍迁移记录、在村生产生活的证据(水电、承包地、社保)、履行村民义务的记录。

再确认分配方案怎么写的。方案里对「空挂户」有没有明确排除,排除的理由是否具体。

如果被排除,先要求村务公开,拿到分配方案和分配名单,再向乡镇政府申请监督,最后起诉确认资格。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十四年征地补偿僵局,复议责令履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集体成员的认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不能由村委会几个人定了就算。

边界

成员资格国家层面没有统一标准,各省市口径不同,司法实践中法院也会结合户籍、生活基础、保障来源综合判断。本文不针对具体个人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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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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