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农村,还能拿到征地补偿吗?

内容简介:看的是成员资格,不是户口本。上学、参军、务工迁出去的,多数还算村里人。钱能不能分到,看村里怎么定名单。

户口迁出的原因很多。上学迁、参军迁、打工迁,都是政策性迁出。人还在村里生活,地还在种,只是户口本上换了个地方。所以不能一律当成「已经不是村里人」。

判断一个人算不算集体成员,主要看三样。有没有承包地。有没有在村里生产生活。有没有尽村民的义务。户口只是其中一项,不是唯一一项。

很多村图省事。名单一贴,户口不在的全划掉。至于当年为什么迁的,没人问。这是最常见的错法,也是很多纠纷的起点。

遇到这种情况,别急着去迁户口。要争的是「我算不算这个集体的人」。方向错了,跑再多趟也没用。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户口迁出的人,最容易被村里一句话打掉,其实不该这么快认。

先别急着去迁户口。要争的是「我算不算这个集体的人」,方向错了,跑再多趟也没用。

备三样东西:原户籍底册或迁移记录、承包地台账或承包合同、村里历年的分配名单。

第三样最管用。能找到「同村同情况的人都分到了」的对比,话就好说,对方也难解释。

书面向村委会要分配方案,成员名单、每户金额都要,要回执。口头答复不算数。

村里不给,找乡镇政府;乡镇不管,再走诉讼。分配不公提民事,不监督提行政。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七十亩征地补偿悬空,复议责令履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土地补偿费怎么用、怎么分,由本集体成员依法定程序决定。你有权参与这个决定,不是几个人关起门来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集体成员有权承包本集体的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也不得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要分项足额支付,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这笔钱是你的,不进集体大账一起分。

边界

本文讲一般规则。成员资格各地口径不一。已签协议、领了钱又没留异议的,事后难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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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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