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户的装修损失找谁要?

内容简介:先看合同约定,没约定的按剩余租期折算。装修是附着在房子上的,拆了带不走,主张对象是征收方,不是房东。

很多租户以为装修是给房东装的,拆了跟自己没关系,白白丢掉一笔钱。

装修属于地上附着物,征收时要单独评估补偿。

房东已经把这笔钱领走的,可以向房东追偿。

先把装修投入算清楚,再决定找谁。

马茜文律师提醒你:

第一步把装修投入列出来:施工合同、材料发票、付款记录、竣工照片,能算出一个总数。

第二步按剩余租期折算。租期十年、用了三年,剩余七年的价值才是可以主张的部分。

第三步确认补偿归属。征收方案里装修补偿单列的,直接向征收方主张;已被房东领取的,向房东追偿。

合同里写了「装修归出租方、退租不补」的,要注意这条是否显失公平,可以争取按残值处理。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安置房纠纷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以及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房屋价值中包含装饰装修部分。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终止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应当恢复原状。

边界

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装修的,通常不予补偿。租期已满、或者合同约定装修无偿归出租方的,主张难度较大。各地对装修残值的计算口径也有差异。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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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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