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按几个月算?

内容简介:没有全国统一的月数。看两个数:征收前的效益、停业的期限。多数地方按 6 到 12 个月,也有按实际过渡期算的。

所以别人报的月数,不能照抄。先查本省现行文件,再看自己符合哪一档。同样是商铺,临街旺铺和社区小店,算出来差得很远。

效益怎么来。看近三年纳税、流水、营业额。净利率乘以月数,才是能说出口的数。没有这些,谈的就不是金额,是感受。

期限怎么算。从实际停业那天起,到安置房交付或新址开业那天止。不是从拆房那天数三个月就完了。

最容易吃亏的三种情况。只给三个月房租。按住宅单价套商铺。钱全给房东、实际经营的人一分没有。这三种问题都不在月数,在算法选错了。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不要先说「我要十二个月」,先说算法。摆数字的人永远比喊口号的人占理。

查两样东西:本省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办法,自家近三年的纳税记录和银行流水。

算出一个具体数:日均营业额乘以净利率,再乘以停业月数。谈判桌上摆这个数,讨论的起点就变了。

房子是租的,装修和停业损失可以自己提。别只让房东去谈,谈完你可能一分拿不到。

评估报告要分项。不接受一个打包价,也不接受「含在总额里」这种说法。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补偿金额与协议不符,确认不履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补偿分三项:房子价值、搬迁与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你有权分项拿,不能被一个打包价顶掉。

第二十三条规定,停产停业损失按征收前的效益、停业的期限来定,具体办法由省里定。你的营业额和停业时间,就是法定依据。

第二十二条规定,产权调换的房子交付前,要付临时安置费。房子没交,期限就没结束。

边界

本文讲一般算法。各省标准差别大,有的设上限。没执照、没纳税记录的,按效益算走不通。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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