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审,但边界清楚。法院审查的是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履行程序,不审查项目本身好不好。
三个审查点:项目是否属于法定的公共利益情形、有没有立项和规划用地批准文件、征收范围是不是为实现项目所必需。
要分清「公益」和「商业」。旧城改建可以算公益,但若地块最终用于纯商业开发且无公共设施配套,这个定性就站不住。
判断点落在批复文件上。立项批复、规划许可、用地批准,三份文件的项目名称和范围能不能对上,是庭审重点。
先看批文对不对得上。
于大伟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申请公开立项批复、规划许可、用地批准文件,比对项目名称、四至范围和你家所在位置。
动作二:主张名为公益实为商业的,要拿出土地出让公告、规划用途、开发主体信息。
动作三:对征收决定不服,六个月内起诉;对补偿方案不服,通常要随征收决定一并主张。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列举了公共利益的情形,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收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年度计划。
边界
如果项目确属基础设施且批文齐全,法院一般尊重行政机关的判断,争点会转向补偿是否到位。若征收范围明显超出项目用地,可以就超出部分单独主张。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