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通常不会判撤销,会判确认违法。房子灭失,撤销一个已经执行完毕的行为没有意义。
两种处理路径:一是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判决确认违法;二是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确认违法但不撤销。
要分清「确认违法」和「赔偿」。确认违法解决的是行为性质,赔偿解决的是钱。前者是后者的前提,但不会自动带来后者。
判断点落在起诉时房屋的状态。起诉时房还在,可以争取撤销;起诉时已拆,重点转向确认违法加赔偿,诉请要一并写。
房子没了,诉请要跟着改。
于大伟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起诉状里把「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和「赔偿损失」分开写,金额分项列,不要只写一句「依法赔偿」。
动作二:房屋灭失前把里外拍一遍,家具家电、装修、附属物分开记。拆完再补,举证会被动。
动作三:确认违法之诉六个月,赔偿请求可以一并提,也可以待确认违法后单独提,两条路的时间起算不同。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边界
如果拆除前补偿已足额支付、房屋已依法交付,行为性质可能不构成违法,争的只是尾款和安置。若起诉时已过六个月且无扣除事由,法院会先裁定驳回。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