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有点毛病,法院为什么还是不支持撤销?

内容简介:因为撤销不是唯一后果。程序轻微违法且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保留行为的效力。

判断「轻微」看三点:瑕疵是否影响你知情、是否影响你陈述申辩、是否影响结果。送达晚了几天但你没被剥夺申辩机会,多半算轻微。

要分清「程序瑕疵」和「程序缺失」。少一个签名是瑕疵,没公告、没听证、没送达是缺失,后者往往导致撤销。

判断点落在你的权利有没有被实际剥夺。你能证明因为这道程序没走,你失去了提出异议的机会,就不属于轻微。

讲影响,不讲数量。

商瑞超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把每一步程序对应到你的权利:公告对应知情,听证对应申辩,送达对应起诉期限的起算。

动作二:主张程序违法时,说明「如果走了这一步,我会提出什么」,把假设变成具体的异议内容。

动作三:确认违法之诉同样有六个月期限,不要因为觉得只是程序问题就拖着。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但未撤销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边界

如果程序违法导致事实认定错误,比如没核实面积就作出决定,这就不是轻微,属于主要证据不足。若你收到决定后已实际履行且未提异议,法院对影响的认定会更严。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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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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