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被注销了,还能主张补偿吗?

内容简介:能。注销登记只是行政登记结果,不当然消灭实体权利。注销程序违法的,可以先撤销注销决定,再主张房屋价值补偿。

房子明明有证,征收前突然被注销,理由往往是「登记错误」或者「权利人申请」。

注销有没有通知、有没有听取意见,是第一个要查的点。

房子已经拆了的,主张就从补偿转为赔偿。

先把注销决定拿到手,看它怎么写的。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先申请调取注销登记的档案:谁申请的、依据什么材料、有没有公告和送达。

权利人本人没申请、也没收到通知的,注销程序有明显问题,可以申请撤销。

撤销之后再谈补偿,房屋价值按有证房屋评估,和按无证处理的差距很大。

房子已经拆掉的,直接主张违法拆除的赔偿,房屋价值按拆除时的市场价计算。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无证土地被拒补偿,三道程序后落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登记是权利变动的生效要件,但登记错误可以依法更正。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边界

注销确实基于权利人本人申请、或者房屋已经灭失的,撤销难度较大。能否恢复登记还要看原始权属材料是否完整。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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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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