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原件丢了,还能主张权利吗?

内容简介:能。协议通常有多份,征收部门、村委或街道都存有一份,可以申请调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原件丢了不等于权利没了,难的是证明内容。

能证明协议存在的材料,往往比协议本身还多。

所以先把周边的证据凑齐。

先列一份「能证明协议存在」的清单。

南辉律师提醒你:

先申请调取存档件:向征收部门、街道或村委书面申请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效力等同。

再凑旁证:补偿款到账记录、选房通知、交房确认单、搬迁费领取凭证,都能反映协议内容。

有微信、短信沟通记录的,一并保存,能印证金额和时间。

对方不承认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或者在诉讼中要求其提交。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补偿金额与协议不符,确认不履职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边界

既无原件、又无存档、也无任何履行痕迹的,主张协议存在几乎不可能。协议内容本身有争议的,仍要靠其他证据印证。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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