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能。程序上有缺口,就是独立的攻击点,不必先去争数字对不对。
勘验笔录记录的是“当场看到了什么”,法院对它有天然的信任,正因为如此,程序上的瑕疵才更要盯紧。
没到场和到场没签字是两件事。前者争的是有没有通知,后者争的是你有没有拒签、为什么拒。
判断点在三处:通知记录、见证人签名、拒签原因有没有写进笔录。
先攻程序,再攻数字。
张薇律师提醒你:
查笔录三处:有没有你的签名、有没有见证人签名、有没有写明你拒签的原因。
自己没到场的,去调通知记录——电话、书面、张贴,哪一种能证明通知过。
把笔录上的尺寸、间数、材质和照片逐项比对,不符的书面提出,别只在嘴上说。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同条还要求,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边界
当事人经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笔录并不因此无效,只是需要见证人签名补足。见证人是执法人员同事的,证明力也会被打折。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