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可以主张程序违法,但能否撤销,取决于这个瑕疵有没有让你少拿钱。
补偿方案是政府组织论证后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三十日的文件,内容涵盖补偿方式、标准、安置房地点面积、过渡期限、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奖励期限。
它本身通常不作为单独起诉对象,而是随征收决定一起接受审查。方案没征求意见、没开听证会,是征收决定被撤销的常见理由之一。
判断点:公告时间够不够三十日、有没有意见汇总和修改说明、旧城区改建项目在多数人反对时有没有开听证。这三样缺一样,程序就不完整。
盯程序,比盯数字更容易赢。
敬维怡律师提醒你:
把方案两次公布的版本找出来对比:征求意见稿和正式稿的差别,就是意见起了作用的地方,也是程序走过场的证据。
常见坑是只在群里抱怨,不交书面意见。没有书面意见,就没有多数人异议,听证会也就开不起来。
意见要在公告期内交,最好当面递交并要求签收,或EMS寄送;三十日期限届满后,方案即进入批准环节。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在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后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边界
如果方案的程序瑕疵没有改变补偿结果,法院可能只确认违法而不撤销。项目已经实施完毕的,撤销已无实际意义。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