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能补拍,但补拍只能证明“这几天有”,证明不了“当时就有”。时间这一环,补不回来。
公示类证据要证明三件事:贴在哪、贴了多久、内容是什么。三件事里,“贴了多久”最难补。
内容清楚和时间连续是两件事。一张字迹清晰的特写,说明不了它是公示期内拍的,也说明不了中途没被换过。
判断点在有没有连续日期的照片。连着几天各拍一张,比同一天拍二十张有用。
日期比清晰度更要紧。
陈萍律师提醒你:
先拍一张带公示栏整体和周边建筑的全景,再走近拍全文,字要能看清;同一天早晚各拍一次。
连续几天各拍一张,手机别关定位,让照片自带时间和位置信息。
公告被撕掉、被别的纸覆盖的,把那个状态也拍下来,它本身就能说明公示到不到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应当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多数被征地人认为方案不符合规定的,还应当组织听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把征收补偿信息列为应当主动公开的范围。
边界
公示栏设在封闭厂区、他人宅院内的,进入拍摄要先取得同意,翻墙进去拍的照片可能因取证方式不当被排除。公告内容本身违法的,拍得再清楚也只是证据,代替不了程序上的主张。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