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没谈拢工程就开工,该找住建局还是自然资源局?

内容简介:看你抓的是哪个违法。开工要有施工许可证,用地要有批准文件,这是两条独立的线,分别由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管。哪条断了就找哪个部门。

《建筑法》要求开工前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不得开工。《土地管理法》禁止未批先占。一个项目可能证照齐全但补偿没谈拢,也可能两证都缺就先动土,性质完全不同。

要分清「工程违法」和「征收违法」。工程违法可以举报查处,能换来停工;征收违法要靠复议、诉讼解决。举报工程违法不会直接提高你的补偿,但能改变谈判节奏。

判断点落在工地公示牌。上面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许可证号,拍下来,再申请公开该证的核发情况,就知道有没有。

拍下那块牌子,比吵一天有用。

王雅萍律师提醒你:

拍摄工地五牌一图,记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向住建部门申请公开该证的核发和变更情况。

常见坑:自己带人去拦机器,容易从被侵权方变成妨碍施工方,被治安处罚,得不偿失。

举报后六十日内不处理不答复,可诉不作为;补偿主张另走一条线,两条线并行,不互相等。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未批先建被查处,施工被责令停工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两条线对应两个部门,可以并行举报。

边界

如果项目已取得全部批文、只是补偿没谈妥,工程本身并不违法,此时举报施工许可不会有结果,方向应转向补偿决定和强制程序。地上房屋已经交付拆除的,工程违法与否对补偿数额影响有限。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线性工程、临时用地的手续要求与房建项目不同。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同类的问题、同类的案子、对应的条文,都能直接翻到。

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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