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不能,除非有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是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属于村民会议的核心权限,未经授权,代表会议通过的方案效力存疑。
要分清两种情形。一种是村民会议事先作出授权决议,明确范围和期限,代表会议在范围内议决,有效;另一种是村里从不开村民会议,长期用代表会代替,这种习惯不能补足权限。
要分清两种情形。一种是村民会议事先作出授权决议,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代表会议在范围内议决,有效;另一种是村里从来不开村民会议,长期用代表会代替,这种习惯不能补足权限。
判断点在于有没有那份授权决议:什么时间、授权哪些事项、有没有公示。拿不出授权文件,只能证明「代表会开过」,不能证明「代表会有权」。
先找授权,再谈表决。
李永慧律师提醒你:
动作一:书面申请查阅本次代表会议的会议通知、签到表、授权决议、表决票和会议记录,五样凑齐才能判断程序是否成立。
动作二:注意代表构成,村民代表应占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构成不合规会连带影响决议效力。
动作三:对方案不服,先向乡镇政府书面反映要求责令改正,同时保留撤销之诉的一年期限,两条路可以并行但不能互相替代。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授权是前提,不是惯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超出授权范围作出的决定,不能视为村民会议的意思。
边界
如果授权决议写得笼统,比如「全权处理征地相关事宜」,法院可能认定授权覆盖分配方案,此时争的是授权是否显失公平。如果方案已执行完毕、款项发放多年,撤销的实际意义有限。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