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河南某村五组有一块约八亩集体土地。1994年起,村民与市工商局签协议,出地合建农贸市场。2001年改由市场发展中心承接分成义务。2023年以来,街道多次告知要征收这块地。却不出示征收手续与安置补偿方案。征收程序没走完,施工方已进场建设。全组34户超三分之二同意维权,推三名代表起诉。
二、争点/难点
- 征收目的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预公告写的是商业用地。
- 是否听取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意见。
三、文品良律师的作用
这类案子难在手上没文件。律师第一步不是起诉,是先把文件逼出来。
- 先公开。以信息公开调取预公告与相关材料。拿到商业用地这一行字。
- 卡公益。依《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须为公共利益。要求被告就此举证。
- 抓空档。未与村组协商必要性、规划与安置方案。知情权、参与权被架空。
市政府表示不再对该地块实施征收。村民撤回起诉,土地保住。
四、边界
撤诉结案没有生效判决。项目重启仍要重走程序。地块已动工的,恢复原状还要另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