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室内物品损失最容易被漏。家具、家电、经营设备在强拆中损毁,需要单独列项,很多决定书直接不提。
赔偿和补偿是两套标准。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按赔偿算,不能简单套用补偿方案的价格表,这是决定书里最常见的偷换。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是两件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过渡安置费属于可主张的范围,预期利润一般不支持。
判断点在于决定书有没有列清单。只给一个总额、不列分项的,无法核查,也很难让人接受。
逐项对照,别只看总数。
马茜文律师提醒你:
自己先做一份损失清单:房屋价值、装修附属物、室内物品、搬迁费、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一项一行,附照片和票据。
决定书到手后逐项比对,缺哪项、哪项明显偏低,写进赔偿诉讼的起诉状。没有票据的物品,用照片、购买记录、证人证言补。
对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赔偿诉讼。这个期限比一般行政诉讼短,务必记牢。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予相应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并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
边界
赔偿以直接损失为限,装修、物品需要证据支撑,全凭口述很难获支持。房屋被认定违建的,赔偿范围会大幅收窄。若此前已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并被判决驳回,不能再走赔偿决定程序。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