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把安置房换成货币,签了还能改吗?

内容简介:很难。补充协议一签,变更就生效,除非能证明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

补充协议的作用是修补原协议:调整面积、变更安置方式、延后交房、追加补偿。它的效力与原协议相同,冲突时一般以在后签订的为准。

最常见的陷阱是先签后补:口头承诺补一套房、补一笔钱,让你先在补充协议上放弃产权调换。签完,口头承诺就没了载体。

判断点:补充协议有没有写清变更的是哪一条、原协议其余条款是否继续有效、冲突时以谁为准。三样缺一样,日后必吵。

补的是条款,不是人情。

郄超丽律师提醒你:

签字前把原协议摊开,逐条对照:哪一条被改、改成什么、没改的是不是仍然有效,让对方在补充协议里写一句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常见坑是补充协议只有一页、没有编号、没有骑缝章,事后可以说这不是原件。要求编号、盖章、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协议签订后仍不履行的,按原协议的救济路径起诉;主张欺诈的,要在知道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提出。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开发商逾期不交安置房,判按约交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变更同样需要双方合意并以书面形式固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并说明理由;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边界

补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可以被认定无效。仅仅因为事后觉得亏了要求撤销,不成立。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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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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