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土地补偿归承包权人,投资人拿设备、搬迁、剩余租期损失和发电收益损失。
光伏电站的钱主要在设备,不在房子,评估要按设备和发电收益走。
用地手续合不合规,决定它是「补偿」还是「拆除」。
判断点落在用地批复、备案文件、并网合同和电费结算单上。
先证明你有资格坐在谈判桌上。
吴佳妮律师提醒你:
把项目备案、用地手续、并网协议、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单整理成一套。缺了并网和结算材料,发电损失根本算不出来。
组件、逆变器、支架、箱变、升压站,逐项列清单,注明安装时间、原值、剩余寿命。光伏组件按折旧算,残值不低。
租赁合同里的征收条款要提前看。约定「补偿归出租方」的,把设备和搬迁部分单独拆出来主张,别混在土地补偿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经批准并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光伏设备属于地上附着物。
边界
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地面电站的,属于明确禁止的情形,可能被责令拆除并恢复原状。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设备也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屋顶分布式电站随房屋征收的,按房屋附属设备处理,路径不同。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