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分三类看:赔偿、补偿、裁量可以调,其他只能判。
行政诉讼审的是行为合法性,合法性不能讨价还价,所以一般不适用调解。
补偿数额、赔偿方式属于可以协商的空间,法院可以主持并出具调解书。
判断点在你的诉求落在哪一类,要钱、要安置可以谈,要撤销一份决定只能判。
谈判前先把账算清。
程春梅律师提醒你:
算清底线:房屋面积、安置人口、过渡费节点,写成一张表,别在调解室里临时拍脑袋。
谈成的结果要落到调解书里,只有双方签字、没有法院文书的,对方反悔你还得再打一场。
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用重新起诉。
涉及共有人、继承人的,全部权利人要到场或者出具授权,否则调解书后面容易出问题。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边界
以调解方式结案,意味着对被诉行为合法性的争议不再作裁判,之后再主张确认违法会受阻。调解书送达即生效,除法定情形外不能上诉。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