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拆到底长什么样?

内容简介:司法强拆的标志是法院出了一份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没有这份裁定就动手的,不论理由多充分,都是违法强拆。

它和行政强拆的分水岭在于「谁决定动手」:司法强拆由法院审查后裁定,行政强拆由有授权的机关自己决定。

完整的链条有五步,缺一步都不成立:补偿决定送达、当事人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又不搬迁、机关提出申请、法院审查并裁定、组织实施。

判断点很具体:问对方要那份裁定书,拿不出来,前面全部不成立。

这五步里,被征收人最容易忽略的是第二步。

文品良律师提醒你:

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那一刻,倒计时就开始了:六十日内可复议,六个月内可起诉。两项都不做、又不搬迁,才轮到对方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不理会」是最差的选择。不理会等于把主动权交出去,程序会自动往前走。

如果已经在执行阶段,可以要求查看法院的准予执行裁定书,核对裁定日期和房屋地址是否与自家一致。

之前我们做过类似成功的案件:未签协议就强拆,二审确认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安置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法建筑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公告、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边界

违法建筑的处理是例外。查处违法建设的机关如果本身有法律授予的强制执行权,可以自己执行,不必都走法院这条路。判断标准是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

另外,法院裁定准予执行之后,执行的组织实施通常仍由行政机关负责,所以现场看到的可能不是法院的人。这不影响「已经过司法审查」这个事实。

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下结论。

接着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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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情况说清楚

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协议或决定书,以及送达时间凭证 —— 先把这些备齐,沟通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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